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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正式出台

近日,天津市制定出台《天津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统一执法标准,细化工作流程,完善制度体系,推动建立符合天津实际、具有天津特点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现代化水平。

一是明确司法所权责。《实施细则》兼顾现行管理体制和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明确司法所接受委托承担的十二项社区矫正工作,确保司法所职责明确、各机构权责明晰、社区矫正执法统一规范。二是坚持依法规范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监督管理程序要求,对报到接收程序中的法律文书登记、人员报到登记、接收手续等作出具体规定,增强了实践操作性。明确事项审批、刑罚执行变更程序的提请主体、审核主体、执行主体及流程和时限,确保执法标准统一,执法程序规范。三是突出个别化矫正理念。《实施细则》充分考虑社区矫正对象身体状况和生活状态存在个体差异等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四是细化执行地认定标准。《实施细则》明确“固定住所”“固定生活来源”的具体认定标准,根据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更好融入社会的原则,科学确定执行地。五是规范外出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统一外出理由执行标准,对“家庭或工作重要事务”作出明确规定。强调严格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程序及管理,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返回的,要及时向司法所报告情况。六是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实施细则》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专章规定,明确根据未成年人特点落实矫正措施,强调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身份信息和合法权益。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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