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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管理

江西鹰潭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站、队、中心),月湖分局、信江分局:

  《鹰潭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报市事业单位车改办备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鹰潭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印发

  鹰潭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鹰潭市委办公室、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委办发〔2018〕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参改单位总体情况

  我局共有下属事业单位11个(其中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

  1、鹰潭市土地储备中心

  单位性质:局下属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基本构成:鹰潭市土地储备中心有内设科室4个(综合收、收储科、开发科、财务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市土地储备中心编制数13名(副县级数1名,正科级职数2名,副科级职数4名,办事员6名);

  主要职能:负责编制土地收购储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年度出让计划;负责拟收购土地的权属核查工作;负责测算拟收购土地及房产的补偿费;负责与原土地使用者商谈补偿事宜,拟订土地收购补偿方案及土地收购补偿协议;负责各项经费的收支管理,编制储备土地收购、征收成本预、决算以及出让后的宗地预决算;负责编制储备土地年度开发整理计划。

  单位地址: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3楼

  2、鹰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单位性质:局下属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基本构成:鹰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内设科室5个(综合科、登记一科、登记二科、信息技术科、勘查测绘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制数22名(副县级职数1名,正科级职数3名,副科级职数5名,办事员13名);

  主要职能:负责宣传、贯彻、实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承办市本级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权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拟定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以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单位地址:东湖市民服务中心五楼

  3、鹰潭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单位性质:局下属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基本构成:鹰潭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有内设科室3个(综合科、执法监察一科、执法监察二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编制数17名(副县级数1名,正科级职数2名,副科级职数3名,办事员11名);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协助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遵守和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受理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行为的检举、控告;对全市土地转征收、土地有偿使用和资产处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权属变更等行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对市本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和全市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制止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并按规定程序配合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或部门依法依规追究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责任人的责任。

  单位地址: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3楼

  4、鹰潭市国土资源规划站

  单位性质: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基本构成:鹰潭市国土资源规划站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数4名(正科级职数1名,办事员3名);

  主要职能:负责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土地整理规划等专项规划、指导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报省、市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并审核区(市)及县城所在地建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指导并审核区(市)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矿产资源规划等专项规划。负责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的用地预审。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的综合统计。

  单位地址: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3楼

  5、鹰潭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单位性质: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基本构成:鹰潭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数5名(正科级职数1名、副科级1名、办事员3名);

  主要职能:负责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的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工作;受理土地使用权交易申请,负责交易条件的核验和成交的确认;收集、汇总、储存、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供求信息和交易信息,提供有关法律和相关业务咨询服务;依法实施受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及个人委托的矿业权的转让交易工作;负责全市国土信息系统(政务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及信息安全管理;负责全市国土资源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统计、鉴定和移交等管理工作;指导区(市)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和档案管理工作。

  单位地址: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3楼

  6、鹰潭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

  单位性质: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基本构成:鹰潭市地灾应急中心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数4名(正科级职数1名、办事员3名);

  主要职能:编制、实施市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承担市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管理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网络,指导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研究确定年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并指导做好相关应急预案;承担地质灾害应急值守、灾情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承担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3楼

  7、鹰潭市国土资源局信江分局

  单位性质:局派驻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

  基本构成:鹰潭市国土资源局信江分局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数9名(正科级职数1名、副科级2名、办事员6名);

  主要职能:承担信江新区的土地报批、征收、出让及发证工作;负责信江新区矿政和测绘管理;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集体土地权属纠纷调处;积极做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单位地址:信江新区管委会5楼

  8、鹰潭市土地储备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中心

  单位性质:局派驻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

  基本构成:鹰潭市土地储备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中心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数10名(正科级职数1名、副科级2名、办事员7名);

  主要职能:负责市工业园区的土地报批、征用、出让及发证;负责农村村民建房、集体土地权属纠纷调处;积极做好土地法的宣传教育工作。

  单位地址:高新区管委会6楼。

  9、鹰潭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国土资源中心所

  单位性质:局派驻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基本构成:鹰潭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国土资源中心所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数5名(副科级1名、办事员4名);

  主要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配合当地政府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基本农田保护等工作。

  单位地址:四青办事处环城东路10号。

  10、鹰潭市国土资源局童家国土资源中心所

  单位性质:局派驻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

  基本构成:鹰潭市国土资源局童家国土资源中心所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数5名(副科级1名、办事员4名);

  主要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配合当地政府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基本农田保护等工作。

  单位地址:童家镇镇政府童家大道1号。

  11、鹰潭市国土资源局月湖分局土地监察中队

  单位性质: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基本构成:鹰潭市国土资源局月湖分局土地监察中队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数11名(办事员11名);

  主要职能:协助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区遵守和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区土地转征收、土地有偿使用和资产处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权属变更等行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备案等相关制度,对违法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

  单位地址:府前路10号。

  (二)参改人员范围

  鹰潭市国土资源局下属11个事业单位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审编制数105人,在岗在编95人(其中市土地储备中心编制数13人,在岗在编12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制数22人,岗在编21人;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17名,在岗在编13人;市国土资源规划站编制数4人,在岗在编3人;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编制数5人,在岗在编4人;鹰潭市地灾应急中心编制数4人,在岗在编3人;鹰潭市国土资源局信江分局编制数9人,在岗在编9人;市土地储备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中心编制数10人,在岗在编12人;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国土资源中心所编制数5人,在岗在编4人;市国土资源局童家国土资源中心所编制数5人,在岗在编5人;市国土资源局月湖分局土地监察中队编制数11人,在岗在编9人)。(详见附表1)

  (三)现有公务用车情况

  鹰潭市国土资源局下属11个事业单位编制车辆2辆,实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业务用车3辆、特殊业务用车5辆)。(详见附表2)

  (四)其他情况

  鹰潭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含派驻)事业单位11个,参改人员95人,参改车辆12辆,参改费用77.6万元,参改司勤人员5人。

  二、车辆保留与取消情况

  (一)一般公务用车

  市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10辆,取消10辆。分别是市土地储备中心1辆,赣L.G0329,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辆,赣L.G0327,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1辆,赣L.G9998,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1辆,赣L.00182,市国土资源局信江分局1辆,赣L.A1667,月湖分局执法监察中队1辆,赣L.2R966,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国土资源中心所1辆,赣L.2T966,市国土资源局童家国土资源中心所1辆,赣L.2K966,市国土资源局信江分局1辆,赣L.A1026,市土地储备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中心1辆,赣LY2930。(详见附表3)

  (二)一般业务用车

  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无一般业务用车。

  (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四)特殊业务用车

  1、根据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车辆定编通知,核定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执法监察车1辆,实有执法监察车1辆。

  2、根据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和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有效打击涉土涉矿违法行为,强化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编制人数17人,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编制人数4人,经研究,申请保留特殊业务用车2辆,分别是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1辆,赣L.T1966,市地灾应急中心1辆,赣L.G0325。如果能保留2辆特殊业务用车基本能满足工作需要(两辆特殊业务用车不占用我局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详见附表4)

  三、保留车辆更换号牌情况

  我局下属事业单位申请保留一般业务用和特殊业务用车共2辆,待批复后统一按照《鹰潭市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实行标识化管理,统一更换“赣L.XXXXG”号段车牌,不再保留原有车牌。

  四、取消的公务用车处置情况

  为节约开支,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拟取消公务用车10辆(赣L.G9998、赣L.00182、赣L.G0329、赣L.G0327、赣L.A1667、赣L.Y2930、赣L.A1026、赣L.2R966、赣L.2T966、赣L.2K966),拟于2018年8月25日前全面完成违章处置、年检、各类保险等工作,拟于2018年8月28日前封存停驶,拟于2018年8月30日完成移交工作,我局下属事业单位车辆统一封存在市经济大厦西侧停车场,对封存的公务车辆钥匙及有关证照资料实行集中管理,严格做到“一车一档”。公务用车封存后一律不得擅自启用,如确因重大应急、执法等公务活动需要启用封存车辆的,须按程序报请市公务用车改革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临时启用。办理车辆封存、移交等相关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干部梁建华负责,联系电话18907011589。

  五、司勤人员安置情况

  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参改司勤人员5人,司机5人,局下属事业单位自聘5人,2人于2017年前自行提前解聘,公务用车改革结束时按照解除聘用劳动合同3人。对于局下属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合同制司勤人员,根据保留车辆数量,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经本人申请,择优竞聘选用,严格规范管理。未被聘用其他司勤人员,予以分流。无论是重新聘用还是分流司勤人员,一切工资福利待遇发放截止2018年8月30日,由局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与其他解除劳动关系,并由局办公室按照具体规定提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新聘司勤人员将与局下属事业单位重新签订聘用合同,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六、车改经费测算

  (一)部门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

  1.涉改公务用车购置费。改革前共有涉改车辆12辆,按年车均费1.8万元计算,涉改公务用车购置费为21.6万元。

  2.涉改公务用车运行费。2013-2015年年均运行费为36万元,2013-2015年年均车辆数为12辆,2013-2015年车均运行费为3万元。

  3.涉改司勤人员支出。2017年司勤人员费用为20万元,2017年年末司勤人员人数为4人,人均司勤人员费用为5万元。

  车改前总支出为77.6万元。

  (二)部门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

  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人员95人,其中:处级2人、科级27人、科以下66人。公务报销支出为66万元。若按照同级别公务员发放车贴,则需发放66万元。公务交通报销支出未超过按照同级别公务员发放车贴总额。

  七、方案实施

  1、我局成立了以韩学工负责人为组长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详见《鹰潭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2、我局严格按照审批后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全力保障正常的公务出行,主要采取公务平台租车、租用社会车辆,完善《鹰潭市国土资源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制定《鹰潭市国土资源局事业单位公务出行保障办法》,确保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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