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交警发布
6月10日起福州市五城区电动自行车
全面实行新式号牌管理
关于福州市五城区电动自行车全面实行新式号牌管理的通告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决定》(福州市人民政府令77号)和《福州市公安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榕公综〔2019〕293号)等文件规定,自2019年11月10日至2020年6月9日,市民应更换电动自行车新式号牌和行驶证。现期限届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6月10日起,福州市五城区电动自行车全面采用新式号牌,分为黄色和蓝色两种,实行分区域通行管理。
二、新式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允许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通行;新式蓝色号牌电动自行车允许在城区三环路以外的道路(不含马尾区罗星街道、马尾镇)通行。
三、未取得新式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五城区内上路行驶。
四、本通告中的五城区是指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
特此通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6月10日
重点来了
新车上牌
6月9日后仍可办理
新车登记上牌是常态化工作
符合条件的车主在6月9日后
仍可正常办理新车登记上牌
具体操作流程有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两种途径
网上办理流程为:用户登录“福州交警”或“e福州”APP→上传资料→系统审核→用户缴费→车辆到车管所安装号牌。
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流程为:查验车辆→窗口受理→用户缴费→安装号牌。
公安交警部门建议:
车主首选通过“福州交警”或“e福州”APP 在线办理新车注册,按照流程上传清晰准确的照片资料。提醒车主切勿自行改(加)装相关配件(如菜篮、保险杠),以免对车辆识别造成影响,导致无法办理新车上牌。
最后提醒一下大家:
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
请广大骑乘电动自行车的朋友们
把安全头盔戴起来
来源:福州交警微发布 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