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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应县第三批电动自行车上牌攻略来啦!

  为更好地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宝应县公安局决定,从2020年7月20日起,在宝应城区及周边乡镇邮政、移动、联通、保险及多家电动自行车经销商设立代办网点,广大市民可就近前往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免费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信息牌)。由于城区交通事故多发、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第三批电动自行车临时信息牌的发放范围为:安宜镇及周边开发区、山阳镇、望直港镇。其他乡镇人员在城区工作、生活的,可在安宜镇及周边乡镇先行申领。偏远乡镇择机进行投放,请勿急躁,等待通知。公安交管部门要求、提倡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行驶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压降交通出行风险;鼓励提倡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自愿投保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保护自身安全与当事人的权益。

  01新车登记上牌

  国家规定自2019年4月15日起,对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带牌销售”,车辆所有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整车合格证明,由所售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办理注册登记,并免费申领全省统一制式的电动自行车号牌,一人一车一牌。

 02在用车备案登记上牌?

  01

  车辆所有人随车携带本人身份证(有车辆合法来源凭证、车辆整车合格证明的可随车携带,但不作硬性要求),直接前往城区及周边乡镇各电动自行车经销商注册登记点,或邮政代办点办理注册登记,并免费申领电动自行车临时信息牌。

  (其中注明:一个身份证只能办理一辆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且办理完毕后必须当场由代办点经销商或者本人拧紧最后一颗螺丝,安装好号牌后方可离开。)

  02

  车辆所有人可关注“宝应电动二轮车免费上牌淘好平台”微信公众号,进入“宝应电动二轮车免费上牌淘好平台”微信公众号后的操作流程如下:



  (注:输入要求内容时,已领0.01元劵是否填写是;购买保险是否,如购买保险填是,不购买保险则填否;承诺非盗抢无重复登记填非盗抢即可。

  如选择代办邮寄上牌的,足不出户,邮政送达,由邮政代办点“送牌上门”。邮政代办服务费12元/付。)

  城区范围内现场申领电动自行车临时信息牌的时间截止2020年8月15日,网上申领邮寄的,2020年8月10日截止办理。

  03登记上牌的责任和义务

  1

  按国家规定销售、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并按照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办法注册登记,不得发放临时信息牌。

  2

  2019年4月15日起,新销售的经CCC认证的电动摩托车和轻便电动摩托车,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办法注册登记,不发放电动自行车临时信息牌。车主可前往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3

  除邮政代办服务收取邮寄费用外,登记发牌上牌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以登记上牌为由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4

  申领车牌的市民,凭身份证办理,一人一车一牌,不得多领。已领上牌的(含临时信息牌、分合式牌照)无需再领,本人上牌车辆报废的,原有车牌可在本人新车上直接使用,如不使用必须上缴非机动车管理所,不得私自处理。

  5

  各办牌点按规定建档,专柜存放号牌,做到整洁有序;违规操作、私自占有车牌的,一经发现,取消网点资格,并扣除承诺金,产生法律后果的,依法追究操作人员和单位负责人责任。

  04通行规定和要求

  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在指定位置悬挂号牌,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如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污损和遮挡车牌的,一旦查实将处五十元罚款。

  按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作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禁止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按规定佩戴头盔。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无牌上路行驶、闯红灯、越线停车、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的,可以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依法予以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通知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并告知其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违法行为将纳入个人诚信系统。仍然上道路行驶,被发现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可以扣留电动自行车。

  2020年9月1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集中警力,对城区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加强管理。公安机关在此呼吁,广大市民要依法登记、文明行车,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来源:宝应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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