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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北电动车即将注册登记!

  据统计,今年以来,安徽省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7521起,造成1070人死亡。淮北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一般以上交通事故196起,占一般事故总数的五成以上。同时,由于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违法成本较低,电动自行车随意掉头,强行猛拐,逆行闯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多发,仅2019年,我市交警部门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查处量为20656起,而2020年1-10月份则高达81821起!原本以出行便捷著称的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城市交通秩序的“添堵车”、交通安全的“隐患车”!

  为了更加全面、高效、规范的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交通出行的安全性、便捷性、舒适性的需求,让电动自行车真正成为群众出行的“平安车“、“方便车”,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为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核发“身份证”,从源头上加强管理,更好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根据相关规定,凡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GB 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应当取得电动自行车牌照。符合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24158-2018)的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依法登记机动车号牌,并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后方可上路行驶。

  拒绝购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依法依规登记上牌,是每一个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遵守的义务。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购买者,购买车辆时,请注意识别车辆合格证内产品名称,区分车辆登记上牌标准要求,按照新国标认真查验CCC认证证书、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等信息,不要轻信虚假宣传,避免因车辆不合标准导致的无法登记上牌的情况发生。


  交警部门真诚期望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积极践行文明交通习惯,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出行秩序。不闯红灯不逆行,佩戴头盔不越线,电动自行车只能乘坐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方可驾驶电动自行车。

  来源:淮北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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